英式车裂,也称吊剖分尸刑或挂拉分(英语:hanged, drawn and quartered),是英格兰公元1352年立法加入的酷刑,意在惩处男性叛国者,早在亨利三世的执政期间(1216年 – 1272年)就已有行刑的记录。被定罪后,叛国之人会被绑在栅栏或木板上,由马车拉到行刑地点,吊至濒死,随后阉割、剜刑、斩首,最后分尸(切成四块)。完成之后,犯人的尸身会放到全国知名的场所(尤其是伦敦桥)公开展示。女性叛国者则由于此类刑罚会显得不雅的原因,会改判火刑。

刑罚会因所犯之罪的严重程度而有所差别,而在大逆罪中,由于君王的权威受到了直接攻击,大逆罪被认为应该严惩,因而数百年间只有少部分犯人最后获得了减刑。
虽然目前英国的法律条文中仍然存在有国会法令定义的大逆罪,在19世纪期间英国进行了一系列的法律改革,英式车裂先是被修改为“摘取脏器、绞刑至死,死后斩首并分尸”,后在公元1870年被废除。1998年,英国对叛国罪犯人不再执行死刑。
英国车裂行刑方式
行刑前
被判刑后,犯人通常会被羁押数日后再赴刑。在中世纪早期,犯人会被直接绑在马背上;但到了后来则演变成了将犯人绑在柳制的栅栏或者木板上,并由马駄至刑场。历史学家弗雷德里克·威廉·梅特兰认为这是可能是“为刽子手备好一具还活着的身躯”。然而,刑罚名称“hanged, drawn and quartered”中的“drawn”一词却引起了一定的歧义。依照《牛津英语词典》的释义,“draw”一词既可以指“(在烹饪前、行刑后)取出内脏、肠道”,又有“拖拽牵拉”的意思,“许多处刑的过程中犯人被绑在马尾或者栅栏上拖到行刑场,曾是大逆罪的法定处罚方式之一”,“但如果在刑罚方式中先提到了绞刑后提到了‘draw’,那么通常认为是指取出脏器”。历史学家兰·夏朗·沙马也作出了同样的结论:“当‘draw’一词出在‘绞刑’后面的时候,这个词指的是摘除叛国者的脏器”。此外也有数篇相关的二次文献作出了类似的判断。历史学家兼作家伊恩·莫蒂默对此持相反态度,曾在其网站中撰文称剜刑是一种相对晚出现的手法,虽然史料中出现过多次但不足以说明此处“draw”指的就是剜刑。此外,在绞刑后也能够进行对犯人的拖拽牵拉,可以作为行刑的补充部分。
《已故陛下在断头台上被斩首的形象展示;对国王法官的行刑的展示》。绘画的上半部分中,查理一世正在等待被行刑。下半部分,一名弑君犯已被绞杀,另一名已被分尸,刽子手正提着后者的头颅示众。
部分报告显示,在玛丽一世的执政时期(1553年-1558年),旁观者常常会在行刑时拥护行刑决定,有时受刑的一方在赴刑时会被群众直接折磨。威廉·华莱士受到鞭挞、攻击,有人还用腐坏的食物砸他。多默·皮尔彻德司铎在上绞刑架时已是濒死状态。也有的犯人受到了一些“热心又虔诚的人”的谴责;时常有传教士跟在犯人后面,希望对方在临死前能忏悔。塞缪尔·克拉克称,清教神职人员威廉·珀金斯曾让一个年轻人在绞刑架前相信他已被上帝原谅,“喜极而泣”地赴死,“好像他已从可怕的地狱中解脱,天堂已敞开大门来接应他的灵魂”。
在大声朗读完国王的圣旨后,行刑人员通常会让群众从绞刑架旁退去,随后再让犯人发言。这些临终遗言大多数都是在认罪(但鲜有人承认自己的叛国罪名),治安官和监牧会盯着犯人的一举一动,偶尔会被迫采取行动。1588年天主教司铎威廉·迪恩临刑前的发言就被认为十分欠妥,行刑官堵住了他的嘴,让他差点窒息。有时人们会就犯人的忠诚、政治信仰问题问话。1591年,司铎猎手理查德·拓普克里夫就要求爱德门·詹宁斯“承认自己的叛国”,但詹宁斯回应称“如若弥撒便是叛国,那么我确实有在进行,并为此感到光荣”。拓普克里夫叫他闭嘴,并命刽子手将他从梯子上推了下去。有时,指控犯人叛国的证人也会列席刑罚现场。1582年,政府特工约翰·曼代(John Munday)出席了多默·福德的行刑现场。福德坚称自己无辜,但治安官一直在叫福德坦白自己的罪行,曼代也在一旁声援治安官。有的临终遗言是关于在狱中受到的待遇的。许多耶稣会司铎在牢中被反复虐待但却依然对当局持藐视态度;与之相反的是,那些此前社会地位更高些的犯人往往在死前更有歉意。这种临终忏悔可能是因为有的人害怕自己会被施以剜刑,而非单纯的砍头,如果好好表现的话说不定能让刽子手相信他们没有叛国(而是其他的重罪),从而仁慈一些。还有的人担心他们的财产继承人会被剥夺继承权,所以临刑前好好表现。
受刑人有时会被强迫观看其他的叛国者(有的是受刑人的同伴)在他们面前受刑。1584年,雅各伯·贝尔司铎被迫看着自己的同伴若望·芬奇被分尸。1588年,爱德华·詹姆斯和弗朗西斯·爱德华兹(Francis Edwardes)在临刑前也看着洛夫·克罗克特被执行英式车裂,以此表明他们对伊丽莎白一世的忠诚。
受刑
临刑前,犯人通常赤裸上身,站在梯子或者推车上,脖子上套着绳索。在治安官的命令下,梯子或者推车会被移走,犯人便会暂时双脚悬空,被勒至濒死状态。有的犯人在这个步骤就已丧命——若望·潘恩司铎于1582年受刑,绞刑期间有一群人抓住他的双腿往下拽,导致他被勒死。有些人的绞刑很快便结束并进入剜刑、阉割的环节——如威廉·哈克特,死于1591年。爱德华·科克认为,之所以会对哈克特进行阉割,是为了“让他腐化的血液不会传到下一代”。
受刑者若此时意识尚存,会看到自己的内脏被逐个烧毁,直到心脏被摘除、犯人被斩首,尸体被分尸成四块。弑君者托马斯·哈里逊在受绞刑几分钟后被剖腹,期间撞向其行刑人致使哈里逊被快速斩首,其内脏被丢入附近的火堆中。据记载,若望·霍顿在1535年被剖尸时曾祈祷,在临终前曾大喊:“耶稣啊,你会对我的心做什么呢?”许多行刑官经验不足,经常导致执行的过程出现偏差。1584年,利则·葛温的执行官将葛温的肠子通过肚子上的小洞一点点取出,“方法行不通后,行刑官用一把屠夫斧从胸膛砍到脊柱,让犯人承受了极大的苦楚”。1606年1月因火药阴谋而被判处英式车裂的盖伊·福克斯就耍过了行刑官,他从绞刑架上跳下并摔断了脖子,提早地结束了自己的痛苦。

目前没有任何证据显示具体的分尸过程,但一幅刻有托马斯·阿姆斯特朗于1684年受刑的画面显示,行刑官先是沿脊柱将身体纵向切开,然后沿臀部将双腿切除。犯人的尸体会被烹至半熟,并加入盐和孜然——前者防止尸体腐坏,后者则防止鸟类啄食。处理过后的尸体会被运到各地公开展示,但通常是犯人开始叛乱的地方。赫伯特·麦克斯韦这样描述了大卫·阿普·格鲁菲德尸首的位置:“戴有指环的右臂运到了约克;左臂运到了布里斯托尔;右腿和臀部运到了北安普顿;左腿运到了赫里福德。头颅用铁箍住以防腐坏后碎裂,然后拿长矛刺过,让伦敦市民对其嘲笑。”1660年,刺杀查理一世的几名刺客被行刑后,日记作家约翰·艾弗林评论道:“我虽未见到行刑的过程,但却见到了他们被撕开、被斩断的尸块。这些尸块散发着恶臭,从绞刑架的木板上用篮子一路运来。”
斩下的头颅经常会被放到伦敦桥上展示,由城南进入伦敦的话这里是大部分人的必经之路。1566年,约瑟夫·贾斯特斯·斯卡利杰写道,“在伦敦的伦敦桥上挂着好多头颅……就像是船的桅竿一样,还有尸块。”1602年,波美拉尼亚-什切青公爵谈及这些头颅带来的不祥的性质,称“在桥头靠近市郊的那一端堆着30位绅士的头颅。他们曾有着很高的社会地位,但因谋反女王而被斩首。”英式车裂中在伦敦桥上悬挂头颅的手法在1678年迎来了一个句点。威廉·斯坦利(William Staley)因凭空捏造的天主教阴谋案获刑,其尸块被送至亲属一方。收到尸体后,他的家庭很快为他举办了一场“隆重”的葬礼,不想却惹恼了验尸官。验尸官下令掘墓,将尸体堆于城门处,斯坦利的头颅也就成了最后一颗置于伦敦桥上的头。